校内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档案查(借)阅工作,明确档案利用范围和利用形式,切实履行档案查(借)阅审批制度,优化档案利用登记手续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档案借查阅制度规定,即日起校内各单位因公查(借)阅档案需先在OA系统提交申请、完成审批后方可办理,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:
1、各单位查(借)阅本单位归档材料,单位经办人需在OA系统“我的模板”中选择“成都体育学院档案查(借)阅审批表(查本部门档案)”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项目,经本单位负责人、校办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到校办综合档案室办理;
2、各单位查阅非本单位归档材料,单位经办人需在OA系统“我的模板”中选择“成都体育学院档案查阅审批表(查其他部门档案)”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项目,经本单位负责人、档案归档单位负责人、校办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到校办综合档案室办理。
特此通知。
校长办公室
2023年4月24日